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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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
各函授站(点):
根据学院有关管理规定,现将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毕业资格审查
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,成绩合格,达到毕业要求,准予毕业。学院每年6月和12月进行毕业证书办理工作。函授站于每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拟毕业学员所有考核成绩报我院分管函授站工作人员,学院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。考虑到今年有的站(点)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较晚,毕业论文成绩可推迟到6月10日前报送。
二、 毕业证书办理
毕业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,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手续,进行学历注册;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,在修业年限内,经申请补考,成绩合格后,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资格审查材料,办理毕业手续。学生毕业时间为毕业证实际办理时间,为每年的6月或12月。
三、 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完成后,学院为各函授站提供当次毕业生名单。
请各函授站(点)积极配合,确保工作顺利进行。
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16.05.09